十二五末期IPv6有望实现规模商用
2012-07-18 20:56:36 本站原创中国政府网发布了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》。意见显示,到“十二五”末,全国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.5亿户,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每秒6500吉比特(Gbit),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(3G)网络覆盖城乡,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(IPv6)实现规模商用。
意见提出,我国将加快发展宽带网络。实施“宽带中国”工程,以光纤宽带和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为重点,加快信息网络宽带化升级。推进城镇光纤到户和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,提高接入带宽、网络速率和宽带普及率。加强3G网络纵深覆盖,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技术TD-SCDMA及其后续演进技术TD-LTE产业链发展,科学统筹3G及其长期演进技术协调发展。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,推进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、双向化和互联互通改造。
此外,将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商用和前沿性布局。加快部署下一代互联网,抓紧开展IPv6商用试点,适时推动IPv6大规模部署和商用,推进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(IPv4)向IPv6的网络演进、业务迁移与商业运营。完善互联网国家顶层网络架构,升级骨干网络,实现高速度高质量互联互通。重点研发下一代互联网关键芯片、设备、软件和系统,推动产业化步伐。加快未来网络体系架构关键理论和核心技术的研发,加强战略布局,建设面向未来互联网创新发展的示范平台。
意见还提出,我国将加快推进三网融合。总结试点经验,在确保信息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,大力推进三网融合,推动广电、电信业务双向进入,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资源共享,加强资源开发、信息技术和业务创新,大力发展融合型业务,培育壮大三网融合相关产业和市场。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,健全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,完善可管、可控的网络信息和文化安全保障体系。
IPv6的落地生根,产业链各方企业表现出不同的态度。
“对于通信设备厂商而言,由于网络需要过渡,运营商制定技术路线后需要购买交换机、路由器等设备,它们可能会迎来一些商业机会。” 一名业内人士分析。相对而言,互联网运营商和软件运营商则没有这么幸运了。“IPv4和IPv6对我们而言区别不大。”一位互联网内容服务商坦言,实现公司盈利是他们的首要目标。如果没有任何可以盈利的商业化应用,他们没有动力向IPv6迁移。
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余晓晖说,从规模上看,中国已拥有全球最大的国内网络,我国的网站数量和网民数量也非常庞大,这么大规模的网络和网站向IPv6迁移,在国际上没有先例,这不仅意味着创新空间,更意味着困难和风险。“我国IPv6终端发展相对滞后,这不足以支持我国现有网络向IPv6的大规模迁移。产业界需要在终端、芯片、操作系统等领域实现突破和创新”。